义乌市无缝织造行业协会文件
SKA[2007]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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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行业内有不良行为的从业人员、企业以及客户进行通报的决定
为了整顿现阶段行业内从业人员频繁跳槽现象,规范从业人
员的职业道德、企业的商业道德,营造良好、健康的就业和经营环境,提倡文明经商,从而确保行业内从业人员、企业、以及到义乌洽谈合作客商的利益,经理事会讨论决定,对行业内有不良行为的从业人员、企业以及客户进行通报,从而引起行业人士关注。步骤如下:
1、 上报。如发现从业人员有以下不良行为,如跳槽频繁、违背职业道德、严重违反企业规则、煽动工人罢工、盗取和泄露商业机密等;企业有以下不良行为,如无故扣薪、故意高薪撬挖其他企业的在职人员、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企图扰乱市场价格等;客户有以下不良行为,如有明显欺诈、故意拖欠货款、企业间轮番恶意压价等,均可上报协会办公室,叙述不良行为的具体情况。(表格详见附件1,附件2,附件3)
2、 调查。收到有关不良行为从业人员的资料,协会将及时向该人员所属企业负责人、同事作调查,切实了解情况;对有不良行为的企业,协会将及时向该企业的员工、其他知晓情况的企业作全面了解;对有不良行为的客户,协会将及时向各相关的企业全面了解情况。
3、 教育或劝说或协调。经调查,如情况属实,对于有不良行为的从业人员,协会首先对该人员进行教育;对于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客户,协会采用劝说的方式。
4、 通报。对于有不良行为的从业人员,经协会人员教育,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,协会以通报的形式告知所有企业单位;对于有不良行为的企业,经协会人员劝说,不听劝告、明知故犯者,协会同样以通报的形式告知所有企业单位;对于不良行为的企业,经协会人员劝说,无明显改正措施者,协会以通报的形式告知所有的企业单位,从而引进注意,如情况恶劣者,各企业采取行业联名抵制措施。
义乌市无缝织造行业协会
2007年04月26日
主送:协会各理事会成员 |